本年天干地支算法
1. 天干算法:用公元纪年数减3,除以10(不管商数)所得余数,就是天干所对应的位数;
2. 地支算法:用公元纪年数减3,除以12(不管商数)所得余数,就是地支所对应的位数;
- 即以农历之年月日总和除以八,以余数为卦数求上卦;
- 以年月日时总和除以八,以余数为卦数求下卦,
- 再以年月日时总和除以六,以余数为动爻
余数在线计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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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子时:00-02点;
丑时:02-04点;
寅时:04-06点;(“银”的读音)
卯时:06-08点;(“猫”的读音三声)
辰时:08-10点;
巳时:10-12点;(“四”的读音)
午时:12-14点;为何斩首要在午时三刻?
未时:14-16点;
申时:16-18点;(“伸”的读音)
酉时:18-20点;(“有”的读音)
戌时:20-22点;(“需”的读音)
亥时:22-24点。(“害”的读音)
子1丑2寅3卯4辰5巳6午7未8申9酉10戌11亥12
【用地支起数字卦】【整除,即坤卦】
- 天干共十个字其排列顺序为: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;
- 地支共十二个字,排列顺序为:子、丑、寅、卯、辰、巳、午、未、申、酉、戌、亥。
- 属象 鼠 牛 虎 兔 龙 蛇 马 羊 猴 鸡 狗 猪
- 顺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
乾一、兑二、离三、震四、巽五、坎六、艮七、坤八
【谐音处理:钱(乾)兑离证(震),训(巽)砍(坎)梗(艮)捆(坤)】
五行生克
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。
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。
新式方法
让求测者随机报三个数,第一个数做上卦,第二个数做下卦,第三个数做变爻。
取卦时如果数大于八,则除以八取余数,取爻时,如果数大于六,则除以六取余数。
如:10、6、8三个数 *10大于8,除以8余2,则上卦为兑, *下卦为坎, *变爻8除6余2则为二爻
书本方法【合计12方法】
1、年月日时起卦:即以农历之年月日总和除以八,以余数为卦数求上卦;
以年月日时总和除以八,以余数为卦数求下卦,
再以年月日时总和除以六,以余数为动爻。
例:农历壬申年四月十一日巳时起卦:申年9数,巳时6数。
上卦为:(年+月+日)÷8,取余数。即:(9+4 11)÷8,余数为8为坤卦。
下卦为:(年+月+日+时)÷8,取余数。即:(9 4 11 6)÷8,余数为6为坎卦。
动爻数为:(年+月+日+时)÷6,取余数。 即:(9 4 11 6)除以6,余数为6,动爻为6爻。
此卦为:上卦为坤,下卦为坎,动爻为六爻。
2、直接以数起卦 这是一种简便而准确率极高的起卦方法。
当有人求测某事时,可以让来人随意说出两个数,第一个数取为上卦,第二个数取为下卦,
两数之和除以6,余数为动爻,或者可以随便借用其他能得到两数的办法起卦,如翻书、日历等等。
3、端法后天 起卦端法后天起卦法是以'八卦万物属数为上卦,以后天八卦方位下卦',
即以物或人所取之象为上卦,以其所在后天八卦方位之卦为下卦,
以上、下卦数加时数除以6,余数取动爻。这种方法经常使用。
4、按声音起卦 凡闻声音,数得声数起作上卦,加时数配作下卦。
如动物鸣叫声,叩门声,别人说话声皆可起卦。
若所闻声音中有一间隔,可以把间隔前声数取作上卦,
把间隔后声数取作下卦,以上下卦数加时辰数取动爻。
5、按字的笔划数或字数起卦 字少时,,按笔画数,字多时,可用字数起卦。
凡见字数,如停匀,即平分一半为上卦,一半为下卦。
如字数不匀,即少一字为上卦,取'天轻清'之义;以多一字为下卦,取'地重浊'之义。
6、丈尺寸起卦 凡数皆可起卦,丈尺,尺寸皆为数,亦可起卦。
丈尺之物,以丈数为上卦,尺数为下卦,合丈尺之数取爻(数寸不系)。
尺寸之物,以尺数为上卦,寸数为下卦。合尺,寸之数,加时数取爻。分数不用。
7、起卦加数法
按年月日时起卦,一个时辰之内,只有某一特定的卦象,在同一时辰内,可能有多人来占问, 不能以同一卦象断事,或有多人同来问同一件事者,亦不能以同一卦象论之。
为解决这一问题,可用加姓氏笔划数的方法,进行起卦决之。
8、物数占
凡见有可数之物,即以此物起作上卦,以时数配作下卦,即以卦数并时数,总数除以六,取动爻。
9、为人占
凡为人占,其例不一。或听语声起卦,或观其人品,或取诸身,或取诸物,或因其服色、触其外物,或以年、月、日、时,或以书写来意。
听其语声音,如或一句,即如其字数分之起卦。如语两句,即用先一句为上卦,后一句为下卦。
语多,则但用初听一句,或末后所闻一句,余句不用。观其人品者,如老人为乾,少女为兑之类。
取诸其身者,如头动为乾,足动为震,目动为离之类。取诸其物者,如人手中偶有何物,如金玉及圆物之属为乾,土瓦及方物之属为坤之类。 因其服色者,如其人青衣为震,赤衣为离之类。
触其外物者,起卦之时,见水为坎卦,见火为离卦之类。 以年、月、日、时者,即以求问时之年月日时起卦。书写来意者,其人来占,或写来意,则以其字占之。
10、自己占
凡自己欲占,以年、月、日、时,或闻有声音,或观当时有所触之外物,皆可起卦。
11、占动物
凡占群物之动不可起卦。如见一物,则就此物为上卦,物来之方位为下卦,合我卦数及方位卦数加时数取爻。 以此卦总断其物。如后天占牛鸣鸡叫之类。又凡、牛、马、犬、猪之类,初生, 则以初生年、月、日、时占之。又或置买此物,亦可以初置买之时推之。
12、占静物
凡占静物,有如江河山石,不可起卦。若至屋宅树木之类,则屋宅初创之时,树木初置之时,皆可起卦。
至于器,则置成之时可占,如枕椅之类是矣。 余则无故不占。若《观梅》,则见雀争枝坠地而占;《牡丹》,则自有问而占;《茂树》,则枝枯自坠而后占也。